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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标题: |
昆明市官渡区南坝社区居民委员会二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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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昆明 |
发布日期: |
2008-6-10 9:42:46 |
结束日期: |
2008-12-31 |
| 附件地址: |
本项目没有附件 |
点击: |
1145 |
| 项目类别: |
合同纠纷(追收) |
项目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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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金额: |
50000.00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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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介绍: |
1993年,承租人陈立宏租用昆明市官渡区南坝社区居民委员会二组12亩土地的使用权开办市场,在土地上建盖了市场房屋设施。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土地被部分征用,双方按合同约定分配了被征用部分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其后,出租人一方盖章确认了剩余部分建筑设施的市场价值。陈立宏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农村集体土地的租赁合同无效,按出租人一方盖章确认的剩余部分建筑设施的市场价值返还其投资,同时返还其按合同约定分配给出租人的被征用部分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一审全部支持承租人的诉讼请求。出租人不服上诉,二审改判按确认价格的90%予以补偿,对已分配的款项不再处理,同时由承租人支付至归还土地房屋时的使用费,实现了出租人的诉讼目的。 |
| 本项目已经完成 |
申请过本项目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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